来源:一游网发表时间:2014-10-24 15:07:09发布:一游网
日前,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指出,重新上市主要指标应等同IPO条件,为此沪深两家交易所分别修订各自的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对此,业内人士指出,重新上市主要指标应等同IPO条件的原则是退市新规的一大“亮点”。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向媒体表示,新退市制度的设计与完善理念体现出对称性的特征,即“退市标准与IPO标准相互呼应、相互对称”。
此前,“退市难”的一大症结就是借壳上市易于IPO导致“壳”资源死而不僵,并由此产生一系列“乌鸡变凤凰”的现象,使得资本市场的“新陈代谢”难以完成。而重新上市标准等同IPO,则大大增加了借壳上市的难度。
“壳资源本来是特权和潜规则,与资本市场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壳资源公司应面对壳资源风光不再的现实,适应资本市场新常态,要么搞好企业经营管理,要么退市。”北京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兴成告诉记者,借壳上市的难度大为增加,与退市制度一脉相承,否则,退市制度就会有法律漏洞。给借壳上市增加难度,让中国资本市场成为既是融资市场,又是投资市场,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向媒体表示,“乌鸡变凤凰”的情况还会有,但不会再频繁上演。目前,市场环境已经比较成熟,需要强调优胜劣汰的功能,要让市场产生“鲶鱼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