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一游网发表时间:2014-12-10 16:39:08发布:一游网
今天早上,一条名为“陌陌上市前 老东家炮轰CEO唐岩”的新闻占据了各大媒体的头条,大致意思就是:陌陌要上市了,网易不乐意了。
随之而来的,是一大批从网易离职的各方人士发声声援,比如唐岩在网易的前上司李勇,他在微博中发表声明,表明“若以严格的标准,作为当事员工,我在上述第一件事情,唐岩再第二件事情的流程上不是没有瑕疵,但完全当不起网易公司今日的指责。事实上知情的人都了解,在如何对待员工和前员工这一标准上,我们碰上了一个奇葩公司。”
紧接着,同样是从网易离职创业的方三文转发了李勇的微博,留言“我也有幸在这个奇葩公司工作过,”并表示“看热闹不怕事大”。
同时,PingWest联合创始人、总编辑骆轶航也发表了相关文章(原文),声援陌陌。并在文章中写明“作为中国互联网界的一枚活化石,丁磊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越来越奇怪。他觉得离开网易的人都是叛徒,创业这事是可笑和可耻的,是注定没有好结果的。每一个从网易诞生出来的成功的创业公司,都一次次地拉近着丁磊与坟墓的距离。”
于是,本来在原告位置上待得好好的网易,一下子被前员工集体推向了被告台。紧跟着,如方文三所言“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网友们最爱的站队时间又到了。
有支持陌陌的;有心疼网易的;有人眼光独到得指出这就是一场为了上市而造势的阴谋;也有以唐岩为榜样的,留言道,“嫖娼被拘,奋发图强,立志开发神器,最终美国上市,这是一个励志的故事。”另外,还有一些关注点比较实际的,给李勇留言说,“你还是说说唐岩嫖娼悲剧的事儿吧,大众更感兴趣。”
说到底,网易之所以理直气壮的指责唐岩,所拿出来的依据,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其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及对公司做出的在职期间竞业限制的承诺。说道这儿,不免有让人想起了之前腾讯“强开”莉莉丝CEO妻子陈小花的事儿。
事件起因为一篇名为《我被开除了》的博文,博文内容表明,作者陈小花是腾讯前员工,《天天跑酷》的游戏策划,同时也是《刀塔传奇》研发商莉莉丝CEO王信文的妻子。因为刀塔在苹果榜拿了第一,于是腾讯把竞争对手的家属开除了。
[page]
随后,腾讯移动游戏负责人王波公开表示,双方属于“协商离职”,因“商业保密条款以及员工阳光行为准则”,陈小花需要离开公司。
除了近期的这两个事件以外,游戏行业这类老东家与前员工的爱恨情仇比比皆是,比如盛大举报龙之界侵权,腾讯欲起诉老员工刘春宁等等。离职创业或转投其他公司的人很多,一旦触及到老东家的利益,东家们往往会拿所谓的“竞业限制”说事儿。那么竞业限制究竟是什么概念?
竞业限制,就是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根据约定在离开用人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是用人单位通过合同的方式对劳动者就业权的一定限制,其目的是淡化劳动者在职期间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是企业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的手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后,劳动者的择业权将会受到限制,其择业范围也会比订立竞业限制协定前有所缩小。由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内不能从事自己擅长的工作或专业,其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将会有所下降。同时,用人单位因为该劳动者未参加该行业的劳动,可能现时或者潜在的从中获取相应的商业利益。
根据公平原则,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合理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劳动者由于不能从事约定的工作而造成的损失。反之,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或者不实际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条款应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显然,上述文字已经说得很清楚,“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或者不实际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条款应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那么,先抛开那些离职创业人员到底有没有真正得到所谓的“竞业限制补偿”不说,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离职人员创业成功,往往会惹得不少老东家眼红,有些眼红者身为互联网公司的领头者,是否也应该把握一下出手的尺度和行业的口碑影响,毕竟常言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如此赶尽杀绝只能让更多的人成为自己未来的竞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