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一游网发表时间:2015-05-08 17:28:38发布:一游网
在新修订的《广告法》中,从全面禁止面向未成年人发布网游广告,变为不得发布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游广告。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告法》,自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广告法》放宽了对网游的限制,在网游广告前增加了范围限定:
“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医疗、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新《广告法》规范限定不得发布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游广告
在此之前,立法机关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最初针对未成年人的网游广告采取严格的全面禁止政策。2013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在互联网行业内征求意见时,新增第三十九规定:“……不得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或者针对未成年人的频率、频道、节目、栏目上发布药品广告、医疗广告、医疗器械广告、网络游戏广告、酒类广告”。
对此,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认为,新《广告法》通过多轮立法征求意见会后,几乎在最后一刻,立法机关采纳了相关意见,不为舆论偏见所左右,体现了立法的科学性。新规符合现实情况,也体现了行业发展的要求。
虽然中国当前对文化创意产业也加大了扶持力度,但与日韩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起步晚,规模小,先天优势不足,还需要更多的外部政策、法律的支持,才能更快更好地发展。新《广告法》能够客观评价网络游戏的作用,顺应行业发展规律与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