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一游网发表时间:2016-07-29 13:10:30发布:一游网
近日关于盛大游戏与娱美德在《热血传奇》相关IP的纠纷尘嚣甚上,双方各执一词表示自己才拥有对传奇IP的合法的权限。
就在陷入这种真假美猴王式僵持状态时,《热血传奇》的共同著作权人ACTOZ Soft宣布并未向盛大游戏授予其IP的独家权限,盛大游戏正在主张的自己才是《热血传奇》IP的独家权利人这一情况是有违事实真相的,盛大游戏对《热血传奇》IP 及著作权根本不具有任何权限。
而娱美德(WEMADE)对《热血传奇》这一IP的共同著作权人ACTOZ soft早已在2016年3月25日就对此予以确认。这一证据的出现很有可能成为事情真相逐渐明朗的关键,以下就是 ACTOZ soft 官方公布的原件文本及中文翻译内容。
株式 会 社 Actoz Soft 软 件公司 Actoz Soft Co., Ltd.
首尔特别市瑞草区 /www.actoz.com
文件号码:Actoz-16-03
发信日: 2016年 3月 25日
收信人:法务法人SeJong (首尔特别市中区退溪路100StateTower南山)
参照:事务律师 Park Gyo Seon
题目:关于未协议授予授权事实确认
1. 祝贵公司永远昌盛。
2. 我司与娱美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是‘热血传奇’游戏的共同著作权者。对于Legend of Mir(中文名:热血传奇)客户端游戏、Legend of Mir3(中文名:传奇3)客户端游戏(以下简称 “传奇2,3”)的侵犯著作权行为,法律上有权利共同或个别对待。
3. 我司由贵公司为娱美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代理人,关于传奇2,3,向Lansh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或子公司,除了《热血传奇》客户端游戏的中国内服务、《传奇3》客户端游戏的中国内服务,Mir 2 Mobile Game的研发及中国内服务、Shabake Chuanqi(沙巴克传奇) Mobile Game的研发及中国内服务,与娱美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合意授权之外, 我司未有单独授权事实。
株式 会 社 Actoz Soft 软 件公司
代表 理事Ma Shengming
最近对于娱美德正在使用授权合作的情况,ACTOZ因作为盛大子公司,不得不在表面上持反对态度。但是根据《著作权法》,娱美德可无需经过另一方同意,也可以按照相关合法条例开展事业。娱美德是根据共同著作权人相关法律,依法行使了其合法权利。
本来盛大游戏一贯坚持承认娱美德和ACTOZ才是《热血传奇》系列游戏的著作权人,在PC客户端《传奇》类游戏、热血传奇手机游戏、沙巴克传奇手机游戏等个别游戏上,盛大游戏也均事先经过娱美德和ACTOZ的同意,要求签订合同及授权。
但是现在盛大游戏却自称享有游戏著作权的这种自说自话的行为让人深感震惊,望请盛大游戏方拿出确凿的依据和证明,向业内和大众解明以下疑惑。
第一,如果盛大游戏具有《热血传奇》及《传奇》系列IP的独家权限,为什么迟迟不敢出示从娱美德和ACTOZ获得独家权限的证据?
第二,如果盛大游戏具有独家权限,那么作为该授权的代价,盛大游戏与娱美德和ACTOZ共享了什么?难道说著作权人不收取任何代价而授予独家权限了吗?
ACTOZ,作为盛大游戏的子公司兼与娱美德共同享有《热血传奇》著作权的共同著作权人,已经正式通过公告声明确认除了明确指出的四款游戏以外,没有向盛大游戏授予任何额外权限。且娱美德也已经明确表示盛大游戏无权以自己名义在中国对《热血传奇》进行打假维权。在这种情况下,近来盛大游戏的几份声明真可谓是颠倒是非、无中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