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一游网发表时间:2016-09-27 10:44:13发布:一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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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重申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即直播平台必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广电的这个规定对于目前火热的直播行业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影响?是否意味着“寒冬”来临?直播平台又将如何应对呢?
先看看当下直播情况:
平台有明星资源的拼明星人气,没有资源的拼礼物提成
每天上架的直播app最少3个吧(我瞎猜的)
主播之间互刷
经纪公司刷自己的员工
吃瓜群众有多少充值的
大多零零散散的打点一些,或者可以称为施舍
这样的市场还是能吸引那么多人那么多钱进入
其实已经在过热的状态了
限制一下不一定会迅速改变当下直播平台或者app的市场格局
但是限制限制是可以加快市场环境的蜕变
如果要说“寒冬”
那其实现在的状况也并不好
没有资本和资源的冷启动项目依然做着白日梦
可以及时阻止本不该进场的人
不失为一件好事
广电可能也意识不到只想从火热的直播行业中捞一把,搞个“视听许可证”, 会将直播平台门槛提高那么多, 毕竟直播行业当前泡沫那么大!说不定广电政策一紧, 直播热潮也就退了。
广电的通知一出来,先别着急喷。
首先自己想想,自己看是不是奔着大胸文身东北口音假装自己混社会去的。
如果是,后面的你就不必看了。你现在可以敞开了喷,因为这些以后大概是不会让播了。
如果不是,我们不满其实只是不想看所谓zz正确的节目而已。
广电下再多通知,只要直播依然是由公司在主导,
那直播就不会变成新闻联播,对不看胸的观众来说其实损失整体不大。
1.净化网络环境没有错。
2.监管没有错。
但是:
1.上岗证事前监管,你敢保证拿了上岗证的就不漏大胸了?所以上岗证就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2.互联网禁止传播*秽东东,本来就有法律规定的。直播虽然新东西,但是也没有在法律之外。广电总局又来多事。
互联网时代,要回ugc,你要监管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搅动内耗就可以。拿出点钱来,奖励举报:
哪家平台漏大胸了,举报有奖,分分钟就净化了。
人民群众不举报,竞争对手也会举报。
首先要看执行的力度吧,看看微信公众号里的广告,有几家真的标了广告的?寒冬将至倒不至于,但是估计很多大插边球的估计要收敛一些了。总理说要放松监管,取消各种繁琐的证件,广电倒好,时不时弄个新政,折腾你一下。不过这个新政除了之后,估计直播平台背后的一些经纪公司可能会兴起,网红们可能会投靠这样的公司。
绝对有必要。论大,*在对网络安全的阐述中已经明确了网络行为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论小,试问谁家的小孩子对大胸纹身换衣等直播内容有自制能力?
许可证的思维和制度,凸显执政的统治意识和懒政习惯。
1)不是许可证有什么不对,而是滥用就导致政府貌似勤政背后的懒政习惯,凸显权利的“威力”,缺乏对市场的敬畏。
2)许可证制度的推出,是基于政府权力无边的逻辑,以为一个“许可证”可以搞定一切,起码是阶段性的“乱象”,但对主播人群的潮涌为作深入的分析。
3)我国政府可能是世界上最喜欢用权力的政府,这是彻头彻尾的“统治阶级”的惯性,根本不是对社会负责,而是各个部门都在卖力地向中央表忠心,表明自己的业绩,对中央负责。说到底,是对自己的乌纱帽负责。
凡是面对公众的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有良好的素质,才能创造有质量的空间,拒绝低俗。就和滴滴司机一样,开车时间抽烟、打电话、XB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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