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一游网发表时间:2017-02-10 10:51:01发布:一游网
2016年7月31日,由巨人集团领衔的中国财团正式宣布以44亿美元收购以色列游戏公司Playtika。
随后,2016年10月20日,巨人网络壳公司世纪游轮宣布,将收购以色列游戏公司Playtika,本次交易的对价为305亿元。本次交易对价的305亿元将由世纪游轮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其中255亿元的交易对价以每股39.34元价格直接增发给13名交易方组成的财团,而其余50亿元则以每股43.66元向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募集。
这项交易引起了中国证监会的关注,12月2日,证监会向对世纪游轮给出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就多个问题要求实际游轮提供更多资料。于是12月11日,世纪游轮对证监会发布的反馈意见进行了答复。证监会在收到答复的一个多月后,于1月21日给出了第二次反馈意见。
本次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几个问题上:一个是Playtika公司经营的游戏是否涉及赌博,另一个问题是境外收购过程中人民币购汇是否旅行外汇管理方面的审批和备案程序,再有就是Playtika的全年预测收入和净利润的实现情况。
针对证监会的几点反馈,世纪游轮进行了详实的回复。一方面,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并购境外网络游戏标的资产,在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及行业地位的同时,借助标的公司的管理经验、大数据分析能力及海外运营平台,实践国内文化产业“走出去”的战略,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竞争能力,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同时,标的公司的主要运营子公司Playtika Israel的注册地及运营地均位于以色列,属于“”的国家范畴,有助于发展“互联网文化丝绸之路”,契合国家的相关战略。所以本次并购标的资产未违反中国境内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至于人民币购汇方面的问题,世纪游轮透露Alpha原股东缴付的460,000万美元的增资价款中,其中自有外汇资金为33,000万美元,人民币借款购汇成美元为82,080万美元,美元借款为341,920万美元,美元其他借款为3,000万美元,美元借款金额占全部增资价款的比例为74.98%,人民币购汇成美元的比例为17.84%。由于Alpha原股东均为境外主体,其以人民币借款购汇的行为均未发生在中国大陆境内。所以其以人民币借款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进行购汇的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
截止目前,证监会尚无进一步反馈。不过在2月7日,世纪游轮完成了国家发改委的项目变更备案程序并取得备案通知书。